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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6年度高新区自主创新项目的通知

长治高新区中小企业网 http://www.kfqsme.com 2006-7-3


关于申报2006年度高新区自主创新项目的通知

高新区各企业:

为了鼓励和引导企业自主创新,高新区管委会制定了《自主创新促进办法》。目前,2006年度企业自主创新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为了做好本年度我区自主创新项目的申报,现将项目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条件:

1、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区《自主创新促进办法》有关扶持条件的要求,创新性较强,知识产权清晰。

2、项目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显著、产业化能力强、在我区经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3、企业经营管理规范,有较强的研发能力和持续发展的后劲。

二、申报材料:

1、企业自主创新项目申请报告;

2、《长治高新区自主创新项目申报表》;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及上一年度的财会报表;

4、可以说明企业项目技术情况的有关证明材料,如列入国家、省科技计划的有关批准文件、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或新产品鉴定验收证书、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等,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

三、申报时间及地点:

2006年8月1日至8月31日,将申报资料报项目审查组办公室(经济发展局)。

二○○六年七月三日

长治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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