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成为第三批通过国家发改委审核的省级开发区长治高新区中小企业网 http://www.kfqsme.com 2006-3-28
按照国务院批准《清理整顿开发区的审核原则和标准准》, 2006 年 1 月 26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了山西、内蒙古、安徽、湖南、广东、海南、四川、重庆、云南、陕西、甘肃等 11 个省(市、区)达到审核要求的 167 家省级开发区,并提出了要科学制定发展规划,突出产业特色,集约使用土地,完善基础设施,优化投资环境,提高引资质量和水平,真正把开发区办成发展现代制造业的集中区、吸引外资的集聚区、体制改革的先导区和循环经济的示范等要求。 目前,准备公告的第四批省级开发区涉及北京、天津、上海三个直辖市及其它省(区、市),预计 2006 年 2 月可完成有关手续并公告。 其中山西省六家: 1 、山西大同经济开发区 2 、山西阳泉经济开发区 3 、山西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4 、山西临汾经济开发区 5 、山西候马经济开发区 6 、山西晋城经济开发区 发展局 内发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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