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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成为第三批通过国家发改委审核的省级开发区

长治高新区中小企业网 http://www.kfqsme.com 2006-3-28


按照国务院批准《清理整顿开发区的审核原则和标准准》, 2006 年 1 月 26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告了山西、内蒙古、安徽、湖南、广东、海南、四川、重庆、云南、陕西、甘肃等 11 个省(市、区)达到审核要求的 167 家省级开发区,并提出了要科学制定发展规划,突出产业特色,集约使用土地,完善基础设施,优化投资环境,提高引资质量和水平,真正把开发区办成发展现代制造业的集中区、吸引外资的集聚区、体制改革的先导区和循环经济的示范等要求。

目前,准备公告的第四批省级开发区涉及北京、天津、上海三个直辖市及其它省(区、市),预计 2006 年 2 月可完成有关手续并公告。

其中山西省六家:

1 、山西大同经济开发区

2 、山西阳泉经济开发区

3 、山西长治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4 、山西临汾经济开发区

5 、山西候马经济开发区

6 、山西晋城经济开发区

发展局 内发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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