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高新区星星标准工业园项目入园建设管理办法(试行)长治高新区中小企业网 http://www.kfqsme.com 2010-3-30
长治高新区星星标准工业园项目入园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星星标准工业园是长治高新区实施项目牵动战略,打造新兴产业基地,推进工业新型化建设的重要平台。为了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入园项目建设,真正把标准工业园打造成精品园区,特制订本办法。 一、项目入园建设条件 (一)申请进入园区建设的项目须具备以下条件: 1、工业生产性项目; 2、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技术含量高、市场潜力大、带动作用强、经济效益好的高新技术项目及具有良好成长性的循环经济项目。优先发展电子信息、新材料新能源、生物医药、先进制造、环保节能等产业领域的项目; 3、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 4、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项目。 (二)申请入园建设项目提交以下书面资料: 1、项目入园申请; 2、由具有资质单位编制的项目可研报告; 3、项目承担企业及项目基本情况简介; 4、法人身份证明; 5、工商、税务注册登记证明(须在高新区相关部门登记); 6、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新办企业需提供注册公司的验资报告。 (三)对符合上述条款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项目可优先审批进入星星标准工业园区: 1、一次性投资总额在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 2、与地方产业关联度高的项目; 3、外向型项目。 二、项目入园建设程序 (一)申请入园建设的企业将项目申报资料(一式二份)报经济发展局审核; (二)经济发展局按照入园建设条件严格审查,审查通过后的项目报星星标准工业园入园项目资格评审组评审; (三)评审组提交管委会主任办公会批准后由经济发展局颁发入驻证书; (四)经济发展局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入园建设协议书; (五)项目建设单位持入驻证书和入园建设协议书到园区建设发展公司办理标准厂房租赁手续。 三、项目建设管理 (一)项目单位在收到入园批复后,应迅速组织项目实施。 (二)经济发展局对项目实施全过程动态管理、跟踪服务并协调指导,项目单位应定期向高新区土地及项目推进领导组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和有关问题。 (三)自签订入园建设协议书之日起,总投资在2000万元以下的项目,必须在3个月内投产运营;总投资在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在6个月内投产运营。否则,将取消项目享受的各项优惠政策。 四、项目协调服务 (一)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相关职能部门主动上门、跟踪服务,及时办理各项手续。 (二)适时召开协调例会,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三)园区实行封闭管理。在项目建设与生产经营期间未经许可,任何部门、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进入园区企业检查或收取任何费用。 五、标准厂房及公寓租赁办法 (一)标准价格 入园企业厂房租赁以三年为一个周期,按照降低费用,促进发展的原则,入园企业前三年每月每平米租金8元,每年年初一次性付清,年底依照有关标准办理减免。入园企业凡当年单位面积税收(元/M2•年)达到1000元以上的,可享受每月每平米租金6元的优惠政策;入园企业凡当年单位面积税收(元/M2•年)在500元—1000元的,可享受每月每平米租金7元的优惠政策;入园企业凡当年单位面积税收(元/M2•年)在250元—500元的,按每月每平米租金8元的政策执行。员工公寓150元/间•月,专家公寓200元/间•月。 (二)优惠价格 获得省级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资格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电子信息、先进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米6元,每年年初一次性付清,年底依照有关标准办理减免。入园企业凡当年单位面积税收(元/M2•年)达到1000元以上的,可享受每月每平米租金3元的优惠政策;入园企业凡当年单位面积税收(元/M2•年)在500元—1000元的,可享受每月每平米租金5元的优惠政策;入园企业凡当年单位面积税收(元/M2•年)在250元—500元的,按每月每平米租金6元的政策执行。员工公寓100元/间•月,专家公寓150元/间•月。 (三)特惠价格 高新技术企业凡当年单位面积税收(元/M2•年)在1000元以上的,三年内免费使用厂房,长治市外企业可免费使用1—2套专家公寓。三年后厂房租金按第二款标准执行。 (四)上述优惠政策按年度执行,当年税收未达到相关标准者,则执行标准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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